作者:留白
至今,我还清晰的记得,2003年香港高校在内地招生的火爆场面。许多望子成龙的内地考生家长,选择了把成绩优秀的孩子送到香港深造。也正是从那一年起,两种不同教育模式的对接和碰撞正式拉开帷幕。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几年下来,在港内地学生恶性事件不断,逃学失踪者有之,盗窃者有之,精神失常者有之,自杀及扬言杀人者有之,诸种弊端纷纷暴露,让人不得不凝眉深思。
我首先想到的是《淮南子》里那个典故——“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为什么内地的尖子生、高材生,在香港高校却不能适应呢?这里面有着非常复杂的原因。但社会文化生态的“水土不服”显然是原因之一。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着地域文化差异问题,“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同地方的人因为文化习俗、生活方式不同,常常互相歧视,互不买账。更不要说香港和内地隔绝了长达一个世纪,回归以后,仍然是“一国两制”,同中有异,让一个来自内地的各方面都未定型的学生很快融入香港的社会文化中,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一些问题应该说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上述事件在全国各地均有发生,统计下来,未必香港的情况就最严重,只不过它更具有典型性和讨论的价值而已。
所以,我不赞成有些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将此事加以情绪化的报道,我以为这不是严肃的态度,甚至是“避重就轻”。以27岁的香港科大在读博士生葛炜炜上吊自杀一事为例,我们在大陆各高校都能找到例子,可以说是屡见不鲜。2003年9月10日,是世界第一个“预防自杀日”,一个让人发指的数据被披露:我国每年约有28.7万人自杀死亡,除此之外还有约200万自杀未遂者,自杀已成为我国人群中第5位的死因。加缪说过:“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自杀。”面对这么一个触目惊心的数据,我们恐怕更应该追问:是什么导致了这么多人宁愿放弃生命?
话题似乎扯远了。就事论事地说,难道两地在高等教育上的对接一开始就错了吗?
尽管目前尚很难下一个确切的结论,我还是以为,从大方向上来看,两地的学生实现“互通”和“对流”乃是大势所趋,积极意义自不待言。但是,在具体的制度安排上,仍须深入探讨,细致规划,做好各种具体而微的过渡工作。从香港科技大学的几例事件来看,校方显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比如说,将内地学生和本地生混合住宿的安排可能出发点是好的,但结果证明,这种“削足适履”的安排恰恰容易滋生甚至激发矛盾和对立。因为,尽管同是中国人,但“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两地的政治制度、教育模式、文化生态和生活习惯都存在着明显差别,只有保持一定的“距离”,才能产生互相尊重和理解。窃以为,应将内地生按照“准留学生”的情况看待,生活上可以将内地生安排在一起,便于他们更好的协作和交流,以缓解各种不适和压力。其实,只要有一个相对“亲切”和“熟悉”的小圈子,人们是可以获得心理上的平衡和愉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