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具体时间和考场见《准考证》(外考点准考证一般提前一个月发放,本考点准考证一般提前半个月发放)。
(2)初试科目:
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及MBA以外,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不含听力)、专业基础课(150分)、专业课(150分)。
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09年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含软件工程)四门考试科目均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初试科目为三门(其中第三门满分为300分),其中历史学门类的考古学与博物馆学及医学门类的部分综合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余二级学科、专业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我校自行命题的医学类综合考试科目有以下六种:
①口腔综合:题型均为选择题,内容包括:口腔生物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材料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②卫生综合:内容包括:卫生学、流行病学、医学统计学。
③生物综合:内容包括: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
④医学综合:内容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
⑤药学综合:内容包括:药物分析、天然药物化学、药理学。
⑥护理综合:考试大纲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编写。
初试所有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2.复试
(1)复试时间:2009年3月—4月
(2)复试内容: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②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③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须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
六、调剂复试
调剂复试的具体实施办法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当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中的规定为准。
七、录取
1.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录取类别为“普通”、“委培”、“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
3.我校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