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圣:我觉得这个问题应该是教育部跟各大学去处理。为什么?因为大学教师是拿着国家薪俸生活的。我们作为一个个人、一个学者,真是无言以对。
在2005年的学术抄袭事件中,还有一桩“贼喊捉贼”的公案。天津外国语学院副教授沈履伟把别人的13篇论文照搬进他自己独立署名、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求是集》,天津市语言学会因此发表公开信对沈履伟的抄袭问题进行批评。《公开信》发表不久,天津市语言协会却被沈履伟以名誉侵权罪告上法庭。而学术批评网网主杨玉圣也因为登载了天津市语言协会的公开信而一并成为被告。
曾子墨:沈履伟的抄袭和剽窃是因为什么?
杨玉圣:从现在我们看到的材料来讲,沈履伟先生就是想评教授,然后把别人的文章编了一本集子,署上自己的名字在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的,书名叫《求是集》。应该说,这个目的还是比较清楚,就是要评教授。
曾子墨:这个文章和被抄袭者的完全一样吗?
杨玉圣:一模一样,而且最有意思、最好玩儿的是,他抄袭了不同类型的情况。比方说,有的是他的朋友,一个叫董志广的,是他的大学同学,是天津师大的一个教授;然后抄了南京江苏警官学院的一个叫封野的博士论文的一部分,还抄了河南大学一个老教授周宝珠先生的若干年前发表的一篇论文,他完全是把这篇文章复印下来,把原作者的名字抹掉,变成自己的文集。
曾子墨:这样去抄袭,不担心将来被发现吗?
杨玉圣:这就搞不清楚沈先生是怎么想的了。据他自己说,他只是印了一百本,用来评职称,莫名其妙。在他评职称公示期间,被同事举报了。同事举报之后,天津市语言学会就对这个事情进行讨论,他们在理事会上做了一个决议进行签字。
曾子墨:在沈履伟的事件当中,您怎么会成为一个被告呢?
杨玉圣:这个事情说来就很特别了。因为当时天津市语言学会在发他们的公开信的时候,学术批评网是首发的,所以,等到沈履伟要起诉天津市语言学会的时候,就把我列为第二被告。
曾子墨:成为被告一点都不觉得意外吗?
杨玉圣:不意外,我觉得我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曾子墨:做了什么样的思想准备?
杨玉圣:就是该打官司打官司,反正我又不是第一被告。你们第一被告先跟他们打,而且最好玩儿的是沈履伟那个案子审完了之后,在判决书上,我作为第二被告没有,没有第二被告。
曾子墨: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
杨玉圣:荒唐呀!所以,你就看到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的判案水平来了。在那个判决书上,居然没有第二被告。
曾子墨:如果是这么明显的抄袭和剽窃,为什么这本书还能够堂而皇之地印刷成书呢?
杨玉圣:据我们所了解,他是买的书号,从天津古籍出版社买的书号,并没有发行,但他因为要评职称,他必须拿出来公示,在公试的过程中被发现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