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尔特曼
(二)十字架崇拜
我们对十字架崇拜的理解是,在教堂的祭坛上不流血地再现发生在各各他的耶稣受难的事件。这就是说,在弥撒的祭典中使基督到场、临在。
我们可以用普通人类学和比较宗教学的发现来开始我们的描述,这种发现是,从很早起人类便把自己的存在看作是一份来自某种超越的力量的礼物。他们在其生命中对被体验为神所赐礼物的自己之存在有这样的反应:这就是自我牺牲仪式,在这个仪式中,人们将自己献给那超越的力量。在宗教献祭仪式中,人的这种自我献祭是通过用部分代替整体(parsprototo )的真实象征来庆祝的。所有牺牲的基本形式都是初祭(Erstlingsopfer)。通过初祭,所有的牛羊或所有的收成都被奉献给神灵,因而被神圣化了。这也被看作是颂扬与感恩的献祭,它表达了对神灵的拥有权的承认。这些献祭的象征性质像所有象征性行动一样,把人们带入一个介乎轻负与疏离之间的模糊领域。把部分作为整体来献祭的做法可能永远只意味着部分,而不是整体,在比较宗教学中,人的献祭礼品的目的是讨取神灵的眷顾这种看法并非站得住脚。这种讨神喜欢的献祭(doutdes )程式的确反复出现于许多后来兴起的宗教形式中,尤其是在罗马兴起的宗教仪式中,但却背离了那种原始的情景,在这种情景里,所有那些献祭礼品把予者和受者联合起来,使他们结成一种庄严的和牢固的团契。基督教所进入的所有古代社会的核心是宗教性的,这些社会宗教的核心是崇拜仪式;这些崇拜仪式的核心是对国家诸神(Staatsgo A tter )的献祭,以及在节日里与它们达成的团契。基督教会越是获得民众的承认,它就越是被迫满足民众对崇拜和牺牲的需要。虽然教会压制异教的献祭活动与祭礼戏剧,但却用自己的献祭活动和祭礼戏剧来取代它们。教会从根本上改变了祭礼牺牲的内涵,不必再用人的祭品来与诸神和好。生命不再被认为是来自自然、社会和政治存在中的终极实在的礼物,不再被认为是诸神的礼物,这些诸神必须被承认,因而也被加以神圣化。是唯一的上帝亲身通过基督的自我献祭这种牺牲使自己与罪人和好,用他的恩典提供人的生命的基础,因此,必须对上帝表示感恩之情,必须对他献上牺牲。但是,基督自我献祭的不流血重演,是发生在公共生活与个人虔敬的整合点上,在这里,古老的献祭宗教一直被庆祝,已变得很有效力。其结果是,基督的牺牲这种基督教祭礼便保留了并仍然保持着多种意义,而且由不只一种旨趣所支配。
牺牲概念在教义上的难题在于,要提出这么一种牺牲概念,它一方面要合情合理地对待一般非基督教宗教的种种情形(不论它们是如何多式多样);另一方面它又得既适合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又适合弥撒之作为“牺牲”被庆祝这种情景,同时还不得歪曲这两种新约式牺牲中的任何一种。N F
就十字架和弥撒中这两种“牺牲”的涵义仅靠“牺牲”本身便能为人所知来讲,把它们理解为“牺牲”的做法将是多余的,假如不可能采用一种独立的、至少在比拟和修改了的意义上适合这两种牺牲的牺牲概念的话。 N G但是这使弥撒的牺牲与圣餐仪式显得特别含混不清。一方面,把弥撒理解为一种牺牲是以《圣经》传统为基础的,按照这种传统,弥撒的牺牲是基督那独特的、赎罪性的牺牲通过回忆而实现的象征性的实际在场。“十字架是绝对的牺牲,而弥撒只是相对的牺牲。基督本身是弥撒中真正的祭师,而凡俗的祭师只是充当他的替身(inpersonaejus)”。NH
但在另一方面,基督的牺牲也因而被承认为教会的崇拜实践的一种神圣超越的背景或基础,其结果是基督的自我献祭这种独特的、历史性的和末世论的事件被纳入教会的祭礼重演之中,这种祭礼重演在某种改变了的意义上与一般的宗教献祭相似。从圣餐式那依靠这种基础的相对献祭的观点来看,基督之死在十字架上这一事件的所有看得见的情景,都是他为圣餐式提供这一基础的绝对的自我献祭。持续的、重复的祭礼所维持的那种东西以及这种祭礼使之成为现时实在的那种东西,是各各他的十字架中似乎存在的那种永恒意义:基督的自我献祭对于上帝与人和人与上帝的关系,对于恩典与感恩所具有的神学价值。基督之死所具有的独特的、具体的、令人震惊的特质没有被保留下来,而是被压制,被抵毁了。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呢?应当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