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对尼采思想中范畴的整理与展开而言,雅斯贝尔斯尽管也作了极大的努力,但仍无法如海德格尔那样严整与丰富;究其原因,就在于当海德格尔做尼采讲座时(1936年至1940年间),他已经完成了“柏拉图的真理学说”和“论真理的本质”这两篇极其重要的论文,也就是说,他自己的思想轮廓已大体成型;“尼采讲座”只不过是对他自己的这一思想轮廓的验证,或者说,是对他自己从1930年到1941年发表“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期间的思想旅程的重新审视或整理,所以《尼采》一书才不是按授课时的顺序而是按能体现海德格尔自己对存在问题的理解而编排起来的。不如此编排,尼采的思想就不系统,也无法讲授;但一如此编排,尼采“这个人”的特征也可能会就此消失。据说,海德格尔曾用“他出生、思考、而后死去”这样的话介绍过亚里士多德;那么,他是不是也想如此打发掉尼采这个“人”呢?
恩斯特·贝勒尔(Ernst Behler)在《尼采、海德格尔与德里达》一书中说:“海德格尔的《尼采》把系统的解释(权力意志和永恒轮回)与形而上学(西方形而上学的高潮)的历史结合起来,形成至今为止最为连贯的尼采解释”,“这部文稿应该是海德格尔从一个角度把尼采体系化的典型”。(6)德里达对此表示了自己的不满。他说,以名字来解释尼采,又以思想来解释名字,对此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解方式,一是对“尼采”这个名字所引出的问题进行研究,这样,名字本身就可能被“面具化”、“假象化”,因为“名字永远都不可能变得完整,因为它是‘通过思想家生活的彼岸’,也就是说是‘从世界的未来的角度’建构起来的”;再是从“思想主题”来规定“名字的本质”,这就可能会使“特殊的专有名字”(如尼采)成为一个“非本质的”类似于“自传索引”或关于某个个体的“心理学”。一位思想家的“名字”到底意味着一个人的“思想”还是一个人的“传记”?这里面有一般的东西与特殊的东西的区别。海德格尔肯定说是“思想”,即他在“前言”中所说的“思想的实事”;但到底什么才是一位思想家“思想的实事”?贝勒尔说,“海德格尔把尼采的名字与一个过去的、已经完成了的事件,一个可确定的、已经结束了的时刻联系起来,而德里达则把这个名字放在了不可预见的、开放的将来。”(7)
引述海德格尔、雅斯贝尔斯、德里达、贝勒尔对尼采的不同理解,只是想说明也许就“尼采”这个名字的“思想实事”或“思想主题”而言,他们之间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但如果就对尼采这个人(充满激情的状态)的感受性而言,也许他们会达成某种一致性,尽管这种“一致性”依旧无法诉诸语言。德里达说自己的哲学的出发点是胡塞尔而不是海德格尔,但在这两点上他又与海德格尔有着相同的地方,这就是第一,他们都设定了有死的、有限的、受环境限制的自我来与胡塞尔现象学中的先验自我相对立;第二,当胡塞尔假定表达与意义之间是完全一致的时候,他与海德格尔一样认为一切符号都需要解释。他对胡塞尔的现象学表示赞赏的地方在于:“胡塞尔现象学不是经有思想而产生的公理体系,也就是说,它的‘原则之原则’,即它的直觉主义、它给于活生生的存在的绝对特权、它对它自己的现象学语言、对超验话语的毫不关心。”(8)
德里达与胡塞尔的密切关系无疑在书写理论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在德里达看来,胡塞尔心目中“文字对象的理想性”就在于它的“文学性”,用贝勒尔的话来说,就是“胡塞尔认为文学在理想对象的必然感性表现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因为它(广义的写作)为科学、数学、哲学以及‘纯文学作品’的‘一切’理想对象都划定了界限。”(9)
直觉或直观,追索前语言学前符号学的源起,相信只有文字才能“解除与一个实际主体的任何关系”,这两点,对于我们想在“文字”(德里达问道:文字是在什么时候和如何成为文学的?)之“文学”的意味上感受尼采这个人无疑是很重要的,德里达甚至认为哲学与文学、科学与文学、政治学与文学、神学与文学、心理分析与文学之间的关系已经变成了哲学研究中“最为紧迫的问题”。(10)
(二)
现在让我们把视线转向一位文学家眼中的尼采,这就是丹麦人乔治·勃兰兑斯(Geroge Brandes),他在一百多年前谈到尼采时,几乎说过同样的话。
勃兰兑斯是一位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思想家,犹太人(这一点也许很重要),他最主要的代表作就是六卷本的《十九世纪文学主流》,这套书几乎已经成为举世公认的权威教本;而对一般人来说,也许最喜欢看的还是他的一系列关于文化巨匠的名人传记,如《莎士比亚》、《歌德》、《伏尔泰》、《凯撒》、《米开朗基罗》等。尼采说,他的书只求给一小批人带来荣誉,而在这一小批人中,就包括着勃兰兑斯。1887年,尼采把自己的两本书《善恶之彼岸》和《道德的谱系》寄给了素不相识的勃兰兑斯,并在随后的信中称他为“一个如此优秀的欧洲人,文化的传教士”。勃兰兑斯寄给尼采的第一封信是在1887年11月26日,信中罗列出他自认为在感情上与尼采很投合的几个方面,如“对禁欲主义理想的贬斥,对民主主义庸人们的极端厌恶以及您的贵族激进主义等”;在1888年1月11日的信中,勃兰兑斯再次总结了联结他们两人内心世界的桥梁:凯撒主义、对学究气的厌恶、对贝尔(即斯汤达)的感情等。这些都说明,勃兰兑斯对尼采的评介,将不局限于“学说”、“思想”上的理解,而且更多的涉及到个人情感上的交流与内心的自我省验。而尼采则大体上认可勃兰兑斯的这些话,并说“‘贵族激进主义’一词用得太好了。请允许我说,在我看到的有关我本人的各种术语中,它可以算是最聪明的一个。”有了尼采这句话,勃兰兑斯就在1889年发表了《关于贵族激进主义的一篇论文》,据说这是全欧洲关于尼采的第一篇研究著作,而当时的尼采,基本上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无名小辈。(11)
如果不是从读者而是从勃兰兑斯本人的角度看,尽管勃兰兑斯写了那么多文化大师的名人传记,但真正对勃兰兑斯自己的后半生产生了决定性影响的,还就是尼采这个人和《尼采》这本书。尼采在最后一封给勃兰兑斯的信(没贴邮票,没有地址和日期,而且也不是用正式的信纸写的,从邮戳上的日期可见是1889年1月4日)中说:“您曾经发现过我。找到我是容易的,但现在的困难是,如何摆脱我……”,署名“钉在十字架上的人”。事实也证明,自从结识了尼采,勃兰兑斯也就再也没有摆脱掉过他;而自从他发表了关于尼采的第一篇论文后,就有更多的人认为勃兰兑斯再也不是过去那个一直为自由主义理想而奋斗的学者了。他变成了一个“尼采的传声筒”。在当时的欧洲,就有人扬言要杀死他,让他“横尸街头”;也有人认为一个为“疯子”张目的人也一定是“疯子”,而“疯子”是不能在大学课堂上讲课的,要把他驱逐出哥本哈根大学。就是我们的人民文学出版社在出版《十九世纪文学主流》(1980年)的“出版前言”中,也要特别强调:对勃兰兑斯来说,“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由于受到尼采思想的熏染,精神上反而日见孤立和衰退,逐渐发展了一种貌似激进、实则颓放的个人主义哲学,以致成为欧洲一些所谓‘精神贵族’的偶像,这一点特别反映在1889年至1905年间他的论文(见《尼采》,1909)及晚年的传记作品中。”这也就是说,是尼采使勃兰兑斯走上了一条“错误”的道路,“尽管他的《十九世纪文学主流》仍不失为一部严肃的、丰富的、宏大的、里程碑式的学术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