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了1930年8月9日,辗转回国的邓演达借用音乐家黎锦晖位于上海法租界萨波赛路的住宅,以宴客名义召开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第一次干部会议,到会的有来自全国10个省区的代表,其中包括黄琪翔、章伯钧、朱蕴山、季方、郭冠杰、李世璋、邹兰甫、潘震亚、杨树松、黎明、江董琴、杨逸棠、王枕心、罗任一、张资平、万灿、谢树英、李毓九、詹显哲、王人旋、漆其生、黄慎之等30多人。在会议通过的《我们的政治主张》中,明确提出要“造成一支以黄埔学生为中坚的革命军”,以推翻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权。
《我们的政治主张》送到各家报刊后,只有日文报纸《上海日报》和《上海新闻》摘要刊登,并且把“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简称为“第三党”,第三党的名称由此流行于世并载入史册。
另据浙江大学教授许为民在《杨杏佛年谱》中介绍,时任中央研究院总干事的国民党要员杨杏佛,也秘密参加了第三党,“并与郑太朴、谢树英等人负责该委员会中央直属区工作,主要任务为争取蔡元培、于右任等上层人土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2)
正是在杨杏佛的秘密联络下,在国民党元老蔡元培、第三党首领邓演达和第十九路军陈铭枢、蒋光鼐、蔡廷锴之间形成了一个三角联盟,计划以法律之外的暴力手段推翻蒋介石的专制统治。1931年11月29日,“行使革命之机能”的邓演达,被蒋介石下令秘密枪决。随后,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等人又在共产国际情报人员陈翰笙、史沫特莱等人的直接支持和中国共产党地下党组织的密切配合下,着手组建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并于1932年12月17日以筹备委员会名义联名发表《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宣言》。按照廖承志的相关回忆,宋庆龄此时已经成为共产国际的秘密党员。
周作人所说的“蔡公此刻盖在3rd Party手中”,只是局外人的一种猜测,连被宋庆龄、蔡元培、杨杏佛等人邀请入伙的胡适和林语堂,都是在几十年之后才得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党派背景和事实真相的。到了杨杏佛、蔡元培、胡适等主要当事人先后去世的1965年4月9日,林语堂在台湾《新生报》发表《记蔡孑民先生》,认定自己参加民权保障同盟是“蒙在鼓里,给人家利用”。与蔡元培、杨杏佛等人合谋把胡适、林语堂等人“蒙在鼓里,给人家利用”的宋庆龄,在1981年1月12日写给伊斯雷尔·爱泼斯坦的信中,也谈到了自己当年的微妙处境:“当我认识到斯大林不想继续帮助我们而听任蒋介石得逞时,我就不再在莫斯科多呆了。我请母亲给我寄一点钱来,然后就到欧洲去。邓演达已在柏林,所以叶挺、章克和黄琪翔跟着去,希望建立一个革命小组……”(3)
“晚节之不易保守”
在蔡元培与胡适之间,周作人显然是肯定胡适的“独立”而否定蔡元培的“晚节之不易保守”的。为便于说明,有必要对相关背景略作介绍。
1933年1月24日,杨杏佛携杨小佛经南京赶赴北平,以视察中央研究院院务的名义筹建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1月30日,该同盟北平分会在欧美同学会召开成立大会,胡适当选为分会主席。1月31日,杨杏佛、胡适、成舍我三人在张学良的外事秘书王卓然陪同下视察监狱,杨杏佛当场向政治犯表示,自己是受宋庆龄委托前来探望的,并请王卓然向张学良等军政当局转达宋庆龄关于举行政治犯大赦、释放爱国青年的要求。在此期间,杨杏佛还与当地的中共地下党组织进行接触,并为拟议中的公祭李大钊的游行活动书写了挽联:“南陈已囚,空教前贤笑后生;北李犹在,哪用吾辈哭先生。”(4)
1933年2月2日,杨杏佛父子乘火车离开北平。两天后的2月4日,胡适收到宋庆龄的私人秘书史沫特莱从上海寄来的航空快件,内有四份英文材料:第一件是中共地下党员刘尊棋以“北平军人反省分院政治犯同启”落款的匿名信件《政治犯争求释放去打日本帝国主义》,落款时间是“一九三三年一月六日”。第二件是刘尊棋以“北平军人反省分院政治犯谨启”落款的匿名信件《北平政治犯的黑暗生活》,落款时间是“一月十日”。第三件是宋庆龄于2月1日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全国执行委员会”名义签发的宣传稿《无条件释放一切政治犯》。第四件是史沫特莱于2月1日写给胡适的英文信件。此前已经收到过此类匿名信件的胡适,对宋庆龄不经核实就以同盟名义签发宣传稿大为不满,当天给蔡元培和林语堂写下第一封抗议信。
1933年2月5日,胡适收到由《世界日报》社转来的一封信函:“敬启者:兹由胡适之先生交下‘河北第一监狱政治犯致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函’稿一件。盖以内容颇关人道,嘱肇致函贵报。祈垂念人道,予以刊登,不胜盼祷之至。敬请撰安。鄙人李肇音启。二月一日。住后门米粮库四号胡宅。”
胡适根本不认识盗用自己名义的“李肇音”其人,附件中所谓的“河北第一监狱政治犯致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北平分会函”,与北平军人反省分院政治犯刘尊棋,根据狱中党组织授意写下的英文匿名信件,在内容和口径上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