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承华
理论是需要逻辑支撑、是依靠逻辑展开自身的。这个道理在西方理论科学,包括哲学、美学以至音乐美学方面是显而易见的,但对于中国传统理论形态而言,似乎难以成立。许多人认为中国传统理论形态,包括传统哲学、美学以至音乐美学,它们不是以逻辑的方式建构起来的,而是以一种与逻辑完全不同的方式形成的。这种特殊的方法,有人称之为“直觉”,有人称之为“经验”,有人称之为“具象思维”。这些都不能说错,但却并非在逻辑层面探讨问题。例如“直觉”,从性质上说,它只是一种思维方式,还不就是逻辑,逻辑是思维方法在运行时所遵循的规则和机制。
那么,中国传统的理论形态如传统哲学、美学、音乐美学所遵循的逻辑规则和机制是什么?本文认为,与西方理论形态主要遵循的是外延逻辑不同,中国理论形态主要遵循的则是内涵逻辑。正是内涵逻辑,决定了中国音乐美学有着与西方音乐美学很不相同的理论形态和历史形态。
一、中国内涵逻辑及其特征
“逻辑”是英文logic的音译,源于希腊文logos,意为思想、思维、理性、言语。关于“逻辑”的现代涵义,《辞海》将它分为三种:“(1)思维的规律性;(2)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即逻辑学;(3)客观规律性。”我们这里所讲的逻辑应该是指第一种,即思维的规律性。而思维是通过概念实现的,是以概念为载体的,因此,逻辑就应该是概念之间联系的规律性,包括概念之间的关系、转换及其方式。同时,概念又包括内涵和外延两个侧面,故而其逻辑也应相应地有两种类型:外延逻辑和内涵逻辑。有人对这两种类型的逻辑作了如下区分:“外延逻辑的概念基础是概念外延关系,而内涵逻辑的概念基础是概念内涵关系。所谓概念外延关系是对象同异性的反映,而概念内涵关系则是对象在其变化发展中的相关性的反映。”这两种逻辑的本质区别即在这里。
在这两种类型的逻辑中,外延逻辑从古希腊的亚里斯多德开始,一直到现代的数理逻辑,已经发展得相当深入和完备了。以至于,现在只要提到逻辑,往往就是专指这种外延逻辑,总是以为只要有了外延逻辑,就可以走遍天下,无往而不胜。实际上,正如外延只是概念的一个侧面,有着自身的局限一样,外延逻辑也只是逻辑的一个侧面,也存在着自身不可克服的局限。这一点,正在不断地被人们所认识。外延逻辑始终遵守着下列基本原则:“第一,它认为表达式的意义就是它的外延。……第二,它坚持弗雷格的函项性原则,即一个复合表达式的意义是它的部分表达式的意义的函项。……第三,等值置换规则和同一性替换规则在其中成立。”但就是这些原则在有些推理中是不适用的,例如:“厄勒克特拉不知道站在她面前的这个人是她的哥哥,/厄勒克特拉知道奥列斯特是她的哥哥,/站在她面前的这个人与奥列斯特是同一个人,/所以,厄勒克特拉既知道又不知道这同一个人是她的哥哥。”[2]这个推理的所有前提都真,推理的方法也正确,但推出的结论却是自相矛盾的(“既知道又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出在外延逻辑是以内涵确定外延,外延随内涵而变化,然后由此反推出外延相同,内涵也必然相同的结论。在上例中,尽管“奥列斯特”和“站在她面前的这个人”具有同样的外延,但却具有不同的内涵(“知道是她的哥哥”和“不知道是她的哥哥”)。厄勒克特拉只知道“奥列斯特”的内涵,并不知道它的外延,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对之使用同一性替换规则。否则,就会造成“既知道又不知道”的悖论性结果。可见,概念的内涵对于理解某些推理的有效性是十分关键的。外延逻辑的一些原则之所以在某些推理中失效,主要是因为它把语言表达式的意义等同于它的外延。实际上,在这两者之外,还存在第三种东西,即该表达式的内涵。这种内涵在推理过程中是要发生影响的,但外延逻辑却将其忽略。
外延逻辑的这种局限已经越来越为人们所认知,并引发人们对内涵逻辑进行研究。所谓内涵逻辑,就是以概念内涵关系为基础,以命题真值内涵形式为依据来确定推理有效性的逻辑。外延逻辑是直接以概念的外延关系进行命题的转换和推导,内涵逻辑则是直接以概念的内涵关系进行命题的转换和推导。这两者在我们的理论活动中应该是各显所长,相得益彰。而且,我们若以这两种逻辑来衡量中西理论,便会发现,与西方理论思维中普遍遵循的是外延逻辑不同,中国理论思维中普遍遵循的恰好是内涵逻辑。
关于中国逻辑的性质,著名逻辑学家温公颐认为不是象西方那样的外延逻辑,而是一种以“三物”逻辑为代表的内涵逻辑。他说:“中国逻辑与西方三段逻辑和印度三支逻辑既有相同的方面,又有不同的方面,既有共性,也有个性。中国的名、辞、说(说辞),有一般逻辑的特征,但不能和古希腊、古印度等同。……从逻辑的总的性质来看,西方推论以三大类属为依据,可以说是外延的逻辑,这与中国的三物逻辑有所不同,我国古代的三物逻辑重在内涵,‘类不可必推’、‘推类之难,说在名之大小’。‘类’,即应作为推论的依据,又不能完全依靠。公孙龙曾注重内涵的分析,我姑且名为内涵的逻辑,这是中国逻辑的一个特点。”
中国内涵逻辑通常有以下三种形式:归纳式、类比式和会意式。
归纳式是西方形式逻辑的一个部分,但从根本属性上说,它不应属于外延逻辑,而应归入内涵逻辑的范围,因为它主要是以内涵的相似性进行逻辑推理的。也正因为此,有些逻辑学家不认为归纳是逻辑(形式逻辑),而只将它看作科学研究的一种方法。也因为这一点,归纳法普遍存在于各个不同的民族之中,在中国古代的理论思维中,归纳法的使用极为普遍。《老子》11章以车毂、埏埴和凿室三个个别事例为前提,归纳出有“无之以为用”的结论。这三个个别事例之间所具有的关联,就在其都包含着“无”和“用”的语义并存在着相似的结构,所以才能够从中推出结论。
类比式是指根据两个对象间的某些方面的相似而推出其它方面的相似。在古代,类比推理在中国人的理论思维中使用极为广泛。《周易》云:“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之所以观“天文”就能察“时变”,观“人文”就能够化成“天下”,是因为在它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关联之处,即有着相似的语义、结构、功能。中国哲人常常喜欢用寓言说理,如“守株待兔”、“狐假虎威”、“叶公好龙”、“买椟还珠”等等,都是从一个具体的故事得出某种带有普遍意义的哲理,它所运用的推理方法,正是类比。中国儒、道两家都极其重视类比推理,其代表人物亦都是运用类比推理的典范。儒家孔子明确把“取譬”作为建立自己思想体系的基本手段,他说:“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论语·雍也》)而“取譬”正是类比推理的一种方式。其外,他的“推己及人”、“闻一知十”、“举一反三”等,用的也是类比推理。其后的一些著名命题,如“天人感应”、“天人合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都是建立在类比推理的基础上的。道家老庄也是运用类比推理的大师。老子说:“圣人抱一而为天下式。”(《老子》23章)“式”即法则、模式,是万物相通的所在。掌握了这个“式”,就可以通过类比推理而得知天下之事。所以他说:“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庄子更是取譬的大师,又是用式的大师。整个《庄子》一部书中,几乎到处都有精彩的譬喻、寓言来说明他的哲学思想。他的从“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推出“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的结论,其枢纽即全在概念的内涵及其形成的关联和相似性结构,是典型的内涵逻辑。
会意式是指不借助概念的外延,而直接凭借对其内涵语义的理解进行推导,得出新的结论。《老子》16章:“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这里先是几个连环性的释义命题:归根——静——复命——常——明,全是内涵的界定。接着是几个连锁性的推导,通过“乃”得以表示:知常—→容—→公—→全—→天—→道—→久—→不殆。这里的每一个环节,如果用外延逻辑来表示,都必须置换成三段论才行,这里却直接用一个连词“乃”便完成其推导。靠的是什么?就是对其每个概念内涵的理解和领会。中国哲学中许多命题都是用这种方式联接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的。这种会意式的推理,也是内涵逻辑的一种重要形式。